P-L-P 小站

2012-02-20 升級至 3.0.10
現在的時間是 2024-12-13, 05:50

所有顯示的時間為 UTC + 8 小時




發表新文章 回覆主題  [ 1 篇文章 ] 
發表人 內容
 文章主題 : 檢舉噪音
文章發表於 : 2006-04-25, 18:07 
噪音逾70分貝 對人體危害多多

一天忙碌的生活開始,如果眼睛還來不及睜開,「聲音」就是您最先的感覺。但是隨著工商社會的日益發達,早晨美妙的聲音不見了。從農業時代,悅耳的雞鳴鳥叫,已逐漸被車水馬龍的喧擾;甚至是各種吵雜難以入耳的聲音給取而代之。依我國噪音管制法定義:發生之聲音超過管制標準者,均屬噪音。廣義來說,噪音就是指人們所不想要聽的聲音,凡在不適當時間、不適當地方所發生,足以引發個人生理上或心理上不愉快反應的聲音。另外,「噪音」雖是無形,但對人體傷害卻是直接的,如果長期生活在七十分貝噪音環境中,可能將導致受干擾者情緒不穩,食慾不振,影響思考,降低工作效率,甚至於失去聽覺……等身體危害。   

拒絕「噪音」汙染 別讓權益睡著

隨著工商業經濟的活躍,噪音來源更加地複雜、多元化,噪音在現今都市環境內,幾乎已經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現象。就拿人口密度頗高的台北市及高雄市來說,每平方公里約九千餘人,就因人口擁擠,導致道路密集,工廠、商家及住宅混雜情形嚴重;商業活動、工業生產、宗教慶典、婚喪喜慶、城市建設、交通運輸、人聲喧譁……,種種讓你意想不到的人為活動,都成為都市噪音的主要來源,無法斷絕的近鄰噪音。其中,更糟的是有些人,無形中竟與「噪音」妥協並且習慣它,這並非是我們解決的方法,更千萬別讓你的權利睡著了!但隨著國民所得的提高,民眾慢慢能夠體認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,對於舒適的生活、寧靜的環境品質更是日益殷切。也因為這份對於環境的關心,產生實際的檢舉行動,這些年來台灣的噪音陳情案件,也在逐年提高中。   
在機場航道下的幼稚園,經常可以看到小朋友摀住耳朵,「防」飛機降落的噪音





噪音來源分析 娛樂場所最多

根據環保署統計,各地環保局接獲陳情案件中,噪音陳情案件年年升高,是僅次於廢棄物及環境衛生的陳情案。民國七十七年全國噪音陳情案件為 7,779 件,至九十年底為止已達 23,154 件,平均年成長約一千餘件;民國八十九年噪音陳情案件更多達 27,405 件,創歷史最高。都會區的噪音陳情案件更是特別多;這象徵了人口密度越高越容易產生噪音的糾紛。就以全國九十年噪音陳情案件來說,總計23,154 件,依縣市別分析,以台北市 7,206 件居首,台北縣 3,867件次之,高雄市 2,292 件居第三,上述三縣市合計共 13,365 件,約占噪音總陳情案件 58%,其餘二十縣市合計約 9,000 餘件,其中澎湖縣未達 100 件。 如再以音源別分析,從民國七十七年至九十年陳情案件總計 149,086件來說,以工廠場占 43.4% 最多,其次依序排列為娛樂及營業場所占 23.9%,營建工程 14%,近鄰噪音占 9.2%,擴音設施占 9%,交通噪音 0.5%,軍事機關占 0.1 %,而增加數以營業及娛樂場所之陳情案件約 2,500 餘件為最高 (詳見類別區分噪音陳情圖 )。

新噪音管制法 立即處罰成效佳

環保署表示,由於各縣市環保局業務繁重,執行噪音陳情案件之稽查人力普遍不足,平均每縣市約僅 0.5 人,且多屬兼辦業務,因此於接獲民眾陳情時,需排定時間前往稽查;而當稽查人員趕赴現場時大部分噪音已雲消霧散,使噪音稽查在蒐證上有一定困難性。而現行法規定,稽查發現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者,需經過限期改善才能處罰,更是噪音無法有效管制的主要原因。

環保署指出,噪音陳情案件年年大幅成長,目前陳情案件每年已超過2 萬件,噪音問題已經成為民眾生活一大困擾,如不加以解決及管制,勢必會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。有鑑於此,環保署將大幅修正「噪音管制法」外,並制訂「公私場所噪音管制標準」,取消應限制改善規定,只要稽查發現超過管制標準,就立即處罰,不但可加強管制效果,也可減少稽查人力負擔。 

研修中之噪音管制法增加許多對公私場所噪音管制,並且加重罰則,如公私場所使用冷氣機、冷卻水塔、空調系統、發電機、抽水馬達、印刷機等設施,或民眾 家裡寵物吵鬧、使用音響或擴音、使用運動器材或娛樂設施 (如打麻將 ),應採用防止聲音傳輸之必要防音措施。 對於法定公職人員選舉活動期間內的噪音管制,也特別加強在各類管制區的夜間時段,不得燃放爆竹及使用擴音設施,且在主管機關公告時間、地區或場所,亦不得燃放爆竹及從事神壇、廟會及婚喪等民俗活動。上述各行為如干擾他人生活安寧,違反且經勸導仍未改善者,將被處新台幣 3 千元以上、3 萬元以下罰鍰、按次處罰,並限期改善。

學習相互尊重 耳根清靜不是夢

環保署並於九十一年八月八日召集地方環保機關,針對「不具持續性且不易量測之噪音陳情案」,請環保局與地方警察機關,建立協調機制或成立聯合稽查小組;積極推動各主管機關加強稽查取締工作,及噪音汙染防制工作,並積極研修噪音管制法,擴大噪音管制範圍,建立周全之噪音管制策略,以利儘速解決噪音陳情案件處理時效,達成維護民眾居家環境安寧及身體健康之目的。

環保署表示,一旦研修之噪音管制法完成立法,國人受噪音困擾問題,應該可以有效減輕,未來民眾若家庭活動、住用場所的噪音過大,小心被罰喔!其實,人與人的生活中,如能相互尊重,多分同理心,從自身做到輕聲輕語,真正了解「己所不欲、勿施與人」的道理,享受寧靜就不是夢了。民眾如有噪音陳情案件,可撥 0800-066666 或0800-231885 免費申訴電話,地方環保局或本署督察大隊將會儘速前往稽


回頂端
  
 
顯示文章 :  排序  
發表新文章 回覆主題  [ 1 篇文章 ] 

所有顯示的時間為 UTC + 8 小時


不能 在這個版面發表主題
不能 在這個版面回覆主題
不能 在這個版面編輯您的文章
不能 在這個版面刪除您的文章
不能 在這個版面上傳附加檔案

搜尋:
前往 :  
cron
Powered by phpBB® Forum Software © phpBB Group
正體中文語系由 竹貓星球 維護製作